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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法律空白。这个时代的法律前沿问题。
不过,这
争论,并不是没有好
的。
总觉得说行,也是可以。说不行也是可以。而模棱两可,就等于两方面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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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场大会结束了,很多事情还没有完全画上句号。首先就是为薛老办后事。这一件事情,已经不仅仅是薛家一家的事情了。容不得周梦臣不
心。
周梦臣说
:“那就拜托喻尚书了,另外已经准备好
本就这一件事情,向陛下请罪。还请喻尚书到时候
一个见证。”
依旧对解剖这一件事情,
鼻
瞪
的。
喻尚书说
:“这样吧,容我好好想想。”
这个问题,可将喻尚书难住了。
很多与薛已有旧,或者被薛已治过的病人,也都纷纷到后院去表示哀悼。
总之,周梦臣在人们
中的形象,慢慢变成了毁誉参半,亦正亦邪的人
。
甚至恐吓孩
的话,也变成了。“你再不听话,就将送到医院,大卸八块。”
这里面牵扯到很多权力,个人的人
权力内涵是什么?包括不包括对自己
的完全支
权,在现代的法律是不包括的,否则你卖-肾就是合法了。还有一个就是人的权力延伸,人死之后,这个权力还在不在?
当然了,这些
的法理,在这个时代没有形成这些概念,但并不是没有的。
成为很有国民度的人
。
但是之前,可没有人会同意别人来解剖自己的尸
?
喻尚书作为大明
号刑名专家,他绝对不仅仅是光会破案的。对于各
法律也是非常熟悉的,更不要说,他而今正在编纂问刑条例,可以将他视为一个法学家。一时间这个问题,也将他给难住了。
正如嘉靖所预料的一样。
的下台之后。周梦臣问喻尚书说
:“喻尚书,如果自己捐献自己尸
用于解剖,
犯大明律吗?” [page]
因为现实之中,很多犯罪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这问题不仅仅是现代有,古代也是有的。不过古代官员的权力极大,可以自己
判例。甚至可以与现行法律对抗,所谓之
秋决狱。
当然了,也有很多人对于外科医学的发展,是乐见其成的,对于解剖尸
这一件事情,不抱成见。只要不解剖到自己
上就行了。甚至有一些人边说这些郎中冷血,说周梦臣无情,另外一方面并不妨碍,让他享受外科医学的
步成果。
某
程度上,这也算是黑红也是红了。
如果周梦臣之前的名声,不
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都是在北京,北京附近传播。而今却不一样了,周梦臣名声与解剖的论题,已经冲破了北京,在今后一两年之内,随着外科医术在各地开
。传遍了整个大明。
不过,周梦臣的目的也达到了。
这一次大会之后,周梦臣的名字一下
在北京城中妇孺皆知,当然了,并不是全是好名声,也不全是坏名声,更多是各
争论。对于周梦臣一力支持解剖这一件事情,纵然周梦臣表示自己愿意捐献自己的遗
,也不足以让很多顽固派释怀。但是他们倒也不会传周梦臣喜
吃人的传闻了。
大明对于尸
法律,大概有两条,一个是针对盗墓的,凡是盗墓将尸
挖掘
来了,那就是死罪。但是如果盗墓不挖尸
,那就从轻
置,比之盗窃之罪罪加一等,大多是
亡,不至于死罪。还有一条,就是之前提到支离他人尸
,比斗杀论。
放三千里,
罚类似于过失杀人。
这一件事情到这里也就完了。剩下的没有什么好说的。随即下半场就转为了薛已的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