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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瞎掰到底(2/2)

方平看向后方作为证人列席的几百个跪地百姓:“所谓孤证不立,此案件之中本司作为旁听列席,从始至终只听有人证,而未见有证。固然依大宋律,人证如若可信、且人证相互间无瓜葛又达到一定人数,支持行定罪。但是审案过程本官发现,此案之人证全是未读过书之百姓,于这方面的理解力、记忆力、判断能力堪忧。基于此,本司认为州衙之断案过程,存在瑕疵,存在‘引供诱供’嫌疑。”

到此蔡倏忽然袭击,敲下堂木把方平吓得躲在桌下,然后蔡攸宣判:“丁二妄读圣贤之书,不思报国取,肆意抹黑官员官府,侮辱皇家,事实上形成冒犯皇家、诋毁诽谤官员罪,且态度恶劣冥顽不灵,拒不认罪,无任何减轻罚之情节。本堂依大宋律判杖责三十,刺一千里,剥夺其功名之,悔过三年方可还乡,就此定案。”

蔡倏微微一笑后,转看向书记官:“记录判决过程,以及本官判词:丁二无证据,造谣诋毁诽谤应俸局、乃是整个东南官场,形成诋毁诽谤官员罪。依大宋律,造谣者给以警告罚。诋毁诽谤官员者、未形成恶劣后果之常态下,杖责十五而不刑。造谣受众过百人者,视为影响较。造谣受众超过五百人者,视为情节恶劣影响极其严重,正式形成诽谤官员罪。”

看向当事人的那个也列为证人的文士,蔡倏问:“当时现场百姓几许?”

蔡倏不禁大怒,拍桌发现没用之后,赶去抢方平的堂木,却是也没能抢到。

方平一阵郁闷,这就是业务不熟的麻烦所在了。妈的官真不是拍脑袋的,大宋和后世一样,难还真有这条造谣后被人传阅五百人次以上获罪的刑罚?然而方平没有熟读律法,竟是不知是否真有这条。

迫到场作证的几百个老百姓实在无奈,这下好,妈的方平都很稽的被吓得躲在桌下面了。

蔡倏则,看向方平:“通判大人学富五车,乃是东京少见的才,本堂引用之法条可有不妥之?”

方平微微一笑,看向一群被迫作为证人的大百姓:“都给我背来,一字不能差。须知我汉家文化博大,一字多意,一词多意,有时候语气,语境,以及一个句之间停顿的不同,都能产生截然不同的意思。作为要把一个国朝功名在之人定罪的依据,必须让本官清楚你们有足够素养判断你们听到的是什么,如此,才能在无白字黑字证据的情况下以证言定罪。但凡有一字差错者,抑扬顿挫错误者,语境语态错误者,记不得你们听到的是什么者,为公正计则排除于此案证人之外。行要求作证者,所陈述证言倘若和书记官之记录有一字之差,则不要怪本官不讲情面,戏公堂,伪证之罪,陷害秀才,可也都不是小罪名!”

“且慢!”方平敲下了堂木,喝退了准备打板的差人,瞎掰:“知州大人也不知是不是昨晚被门夹到了脑壳”

方平冷着脸看向书记官:“记录下来了吗?”

书记官记录之后生效,有差人上前扯去了丁二的袖,表示剥夺秀才之,之后押在地上准备执行杀威程序。

“回知州相公,至少五百人以上。”来自应俸局的文吏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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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倏怒:“本堂何来案情不够清晰之说,你通判倒是说说,我洗耳恭听?”

“已记录完毕。”书记官小得意的样

蔡倏放下堂木捻着胡须缓气的时候,方平从桌下面突击来,拿走了桌上的堂木。

方平看向了丁二,见丁二无奈的微微,这就说明真有这个法条了。于是方平摸着下,尴尬的:“法条之引用表面看似乎并无不妥”

重新了整理了一下说辞,方平继续瞎掰:“知州大人于此案认定过于武断,许多事实并不够清晰。法条之引用,必须建立在案情判断无误前提上,才能成立,否则就是张冠李的迫害。”

这话一包括蔡倏在内、列堂的参军、判官、书记官、押司,无数人众,全变。/p

那个文士一时不明就里,没等蔡倏便:“说的很多,很快。句句大逆不,卑职这便背诵来。”

于是,他利的背诵了好几百字来。

方平看向那个当事的文士:“嫌犯丁二,当时之说辞有几句,有几言?”

丁二楞了楞,一时间变得迟疑了,想起了一些东西。

方平说不完,整个大堂便有许多人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忍的好辛苦。

证据,你就真是侮辱皇家石纲事业,造谣,诋毁诽谤重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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