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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刚开局就被飞龙骑脸?(2/2)

法官

虽然在故意毁坏财罪的辩解中,他并未占得上风。

十年……

今天的公诉,被告方除了魏冬之外,还有丽和焦胜

张伟嘴角上扬,一丝笑容,

这一切都踏丽提议,焦胜怂恿的!

就在这时,沈天赐开了:“被告律师的主张,已经涉及外人员,我请求传唤另外两名当事人上。”

同时的,还有一个略显发福,者发型的中年。

毕竟这些案件,都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详细调查,可以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尼玛,刚开局就被飞龙骑脸?

也正因如此,张伟才得以实施这一招转移火力,祸东引的办法。

“咚!”

只不过后两者并未直接上

将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犯,推到了上。

张伟当即起:“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方当事人对故意毁坏财罪供认不讳,愿意积极认罪。”

魏冬:┌(。Д。)┐

但相比十三年,十年总归是好了很多。

“同意。”

连忙捂住嘴

魏冬睛都明亮起来了,兴奋的神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罚或者免除罚。”

那是、焦二人的辩护律师陈梦喆。

随着法槌落下,重新开。 [page]

而法律条文中所说的“应当”,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应当”,而是必须、一定,没有回旋和选择的余地。

十年以后来,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

神中还是透的不安。

刑法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罚或者免除罚,实际义,就是说从犯必须从轻、减轻罚或者免除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是啊!

啥?

她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魏冬张了张嘴,想阻止张伟。

一般来说,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基本是不存在翻案情况的。

随后,法警便将丽和焦胜带上了法,分别作为2号被告人和3号被告人。

“法官阁下!”

怎么突然就投降了?

但是他并未放弃。

但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能够找到一些细小的突破,并以此为阵地,开辟战场,为当事人辩解,争取减刑。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不应该传唤他们啊。

魏冬懵了。

法官敲响了法槌,:“2号被告人,现在1号被告人律师主张,在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中,你是主犯,对此,你有没有异议?”

张伟的主张涉及了丽和焦胜,她们二人,自然应当

这一辩解,乎所有人的意料。

不对劲……

而是另辟蹊径,转战另一战场。

而陈梦喆的脸则变得异常难看。

有古怪!

法官说:“现在继续法辩论,请被告律师发言。”

“她是被人怂恿,受人诱导,一时失察才会错误的决定。”

张伟这一招,确实明。

“咚!”

我是受了她们的蛊惑啊。

她压儿没有理解法官这话是什么意思。

张伟话锋一转,继续说:“但是,在寻衅滋事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上,我方当事人并非主犯!”

“在这两个事件当中,丽女士为最初倡议者,焦胜女士和我的当事人,都是在她的诱导下才会后面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

“张……”

我是从犯!

“很显然,我的当事人符合从犯的定义,应当被认定为从犯。”

毕竟,魏冬才是他的当事人。

姜白这才真正见识到张伟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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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愣住了,无知的小睛一眨一眨的。

张伟的声音,响彻在审判

陈梦喆后始终眉锁,总觉有不祥的预,而且很烈。

至于丽和焦胜,她们二人与魏冬彻底闹翻,自然不可能跟她请同一个辩护律师。

但她立刻想到休期间张伟对自己的警告。

半小时一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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