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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罗大状的碾压局(2/3)

“因此我认为,控方律师起诉我方当事人犯侮辱罪,完全是不实指控。”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我方当事人的不当言论,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达到诽谤罪标准,但并无侮辱成分,而且也远远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可……很快便被罗大状在地上

而且张伟已经有了战术。

主犯从犯这条路,彻底被罗大状堵死了。

“或者说,”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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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状语速快,声音洪亮,而且条理清晰,不仅对法律条文烂熟于,更加能够完用在当前案件当中。

“罗大状战斗力果然不同凡响,我的战斗力只有500,他起码有一万以上。”

“三位被告,分别单独对我方当事人行了诽谤,她们各自完成了独立的犯罪事实,每一个人都是侵权责任主,所以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

临的指控罪名有两个,一为诽谤罪,二为侮辱罪。

罗飞不慌不忙起:“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我方当事人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网络暴力,电话轰炸,短信轰炸,各大社

“我申请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员,考虑前一日关于寻衅滋事罪中,主犯和从犯的判定,判定为方当事人为从犯,并从轻判。”

听到这话,丽顿时就急了。

反正输给罗大状,不丢人。

诽谤罪的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无罪辩护的可能,只能想办法减刑辩护。

依旧是从主犯从犯这方面着手。

罗飞稍作停顿,缓缓吐几个字:“三人都是主犯!”

本不跟你掰扯主犯从犯怎么区分怎么定义,而是从,便掐断了主犯从犯的判定。

姜白顿时了一脸“原来还可以这样”的表情。

这三言两语,直接釜底薪。

张伟率先招:“我方当事人对于诽谤原告一事供认不讳,但在这个犯罪事实中,我方当事人是受到2号被告的诱导,以及3号被告的怂恿,才会错误的决定。”

不禁在心里给罗飞竖了竖大拇指。

就是这样!

被罗大状辩驳得哑无言,满大汗。

我可以输,但你一定不能赢。

张伟当然没这么容易放弃,他很快便重整思路,组织语言,开始辩驳。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律师,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大家一起输。

短短几分钟的辩论中,张伟受到了几万暴击。

但陈梦喆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神。

除此之外,侮辱罪方面,也大有可为。

毕竟在前一日的审判中,丽就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主犯,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对应的是同一犯罪行为,因此,这场官司中也很容易再次把她打成主犯,这样一来魏冬的刑期自然便会减少。

张伟脸一沉,暗暗想到。

张伟也就刚开始还能比划两下,但很快便兵败如山倒。

这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果然,张伟话音刚落,罗飞便开始反击了:“主犯和从犯一般据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行认定,但我方起诉并非同时起诉三人,而是分别起诉。”

昨天的招数,不一定今天还有效。

张伟看了罗飞一,接着

对面可是罗大状。

张伟无奈,只能重整旗鼓,从侮辱罪方面着手。

旁边,陈梦喆笑容更了。

稳坐钓鱼台,丝毫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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