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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2/2)

但她也清楚,既然罗大状提起了刑事自诉,说明他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

人的名,树的影。

就比如这次。

张伟恍然大悟。

基本上没有翻盘的可能。

……

更何况,这次李君跟罗大状还不是单纯的立场不同,不仅仅是为对立的双方辩护,而是……

完了!

但他这个原告的份会有诸多限制。

法院在立案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不得不说,李君这个局看似简单,却几乎没有破绽。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但……

不过,在《最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听到这话,李君瞳孔骤然一缩。

罗飞这个名字,本就是一威慑。

“老周给我开车开了十几年,他女儿国留学都是我资助的,也不可能卖我……”

“老板,内存卡昨天被警拿走了……”老周说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作起来,难度颇

“人证不可能,乔娜对罗飞恨之骨,不会反……”

“电话……电话……”

究竟是什么呢?

以罗大状的专业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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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站在罗大状的对立面,都将会受到什么叫碾压,什么叫残忍。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份,必须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情况下,律师的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份阅卷,或者接证据等等。

她是被告,罗大状是原告!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君便收到了风声。

收到消息后,李君第一反应就是有慌。

罗大状前脚申请立案,后脚就有人把消息递给了她。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君现在就是要推测罗大状招的思路,然后提前行防守。

君拍着迫自己冷静下来。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她开始仔细回忆整件事,把自己带罗大状的角中,丝剥茧,寻找破绽。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面了。

:“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这也是整个事件当中,百密一疏的一个环节。

如果输了,可不是输一场官司这么简单,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罗大状在申请立案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哦,我明白了。”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人。

姜白解释:“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到证据……”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关系。

“聊天……”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人呗?

“行车记录仪!”

她连忙给司机老周打去电话,语速极快的说:“老周,把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取下来给我,快!”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睛猛地瞪大,想到了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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