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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罗大状爆杀!张伟:能躺绝对不C!(2/3)

已经结痂。

“至于他上发现的所谓赃,也可能是小偷到他上的!”

说着,莫瑾展示了一下左臂手肘。

一号证人到

罗大状看着证人问:“证人,请问你的名字,家住址。”

可如果韩明不是小偷呢?

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有一个观念叫“疑罪从无”。

“我手肘这个伤,就是当时被那个男人推倒磕到的。”

那这事儿的质就变了。

“有!”

人你可以从德上批判他,但他的法确实没什么问题。

罗大状问:“你说的那个保安在法上吗?”

然后便看到罗大状笑了。

“你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哗!”

证人说:“我叫莫瑾,家住滨江区天香泉三号楼2幢0102。”

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材苗条,容貌姣好,而且衣着打扮都很时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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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衣着,帽,时间,地都对上了,还在他上找到了赃,这么多因素集中在一个人的上,难不足以证明他是小偷?

罗大状问:“上月x日下午7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莫瑾脸上明显闪过一丝后怕,缓缓开:“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着帽的陌生男人在我家里,他,他的手上还拿着我的贴……”

“因为那天刚好完手的项目,下班比较早,平时一般要八九以后才能下班。”

以常人的思维来看,岳斌的话完全就是词夺理啊。

哪怕是铁证如山的案,只要有一个存疑之没办法解释,都可能无法定罪。

所以无责无罪,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我反对!”

陈忠汉看向原告席位:“原告方,你们有问题向证人提问吗?”

他们的辩护思路很简单,也很有效,就是寻找漏,不是证据链的缺,还是证人证言中不严谨的地方,只要被他们找到,而公诉人或者原告没办法合理解释,那么就可能让自己的当事人无罪,或者减轻刑罚。

“我吓得尖叫了一声,那个男人似乎也被吓到了,一把推开我就跑了去。”

莫瑾说:“那时候我刚下班回到家里。”

罗大状开始发言。

岳斌嘴角微掀,看向法官说:“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审就是这样。

他们自然也就不是见义勇为。

这招,叫釜底薪!

“也就是说,韩明可能本不是小偷!”

据证人所言,她并没有看清楚小偷的样貌,那么是不是有这么一可能。”

很快。

此话一,旁听席上顿时起来。

莫瑾作思考状,随后缓缓摇:“没有看清楚,当时他帽檐压得很低,而且我太害怕了,没记得他长什么样。”

罗大状微微一笑,“谢谢,法官阁下,我没有问题了。”

但岳斌话音刚落,一浑厚的声音便响起。

“准许。”陈忠汉

“我家在一楼,那小偷很快就从楼门跑了去,我追去后,碰到了小区保安,我跟他说那个人是小偷,然后他就追去了。”

“辩护人可以向证人提问。”陈忠汉说

她接着说:“我意识到那人是小偷,连忙大喊‘抓小偷’。”

很多有经验的讼,就会专门从这方面下手。

“法官阁下,辩护人申请证人。”

“法官阁下,辩护

“当时小偷被发现后,并未逃楼门,而是躲在了某,韩明又刚好现在现场,并且跟小偷型穿着类似,被误认为是小偷!”

显然,岳斌谙此

岳斌似乎来了状态,似笑非笑的看着对面的罗大状,觉得他也不过如此,找来的证人轻易便被驳倒了。

岳斌看着莫瑾开始发问:“证人,你有没有看清楚小偷的样貌?” [page]

莫瑾看了一:“在,就是二号被告人。”

这里是一个讲究法律的地方,一切都要以证据说话。

“你打开房门后看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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