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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姜白:我来报案,还自带了证据!(2/3)

罗大状解释:“如果只是让对方返还彩礼,那是可以的,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度盖然原则。”

回到家后,姜白给罗大状打去电话,把情况讲述了一遍,问:“罗大状,这应该可以认定成立帮信罪和诈骗罪吧?”

罗大状给姜白解释起来。

事儿人一样,跟姜晨谈婚论嫁,还一张嘴就是三十万彩礼。

听了罗大状的提醒,姜白气,说:“我堂弟跟我说过,订婚那天直接给了赵家一个银行卡,里面是那三十万彩礼。不过,有关彩礼的事情,双方在威信上聊过好多次,这个难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对方收了彩礼吗?”

思路这不就打开了吗。

存在欺骗行为(患不净的病无法领证),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姜晨并不知这一情况),并基于错误认识而分财产(给付彩礼),遭受财产损失……

毕竟当初他打的第一个官司就是诈骗罪,对这个罪名也是最熟悉最了解的。

姜白第一反应就是诈骗罪。

“没错,你可以查银行卡,我估计这笔钱对方应该已经转来了。只要拿到这个转账记录,不就可以证明钱在对方手里?”

而法院是否支持当事人要求对方返还金钱的请求,主要取决于双方的转账在法律关系上是怎么认定的。

民间借贷很好理解,就是借钱嘛,但这个需要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借

这时罗大状又说话了:“你不妨换个思路,银行卡不好证明,但你可以证明钱在对方手里啊。”

这就包了四可能:民间借贷、无条件赠与、附条件赠与和刑事诈骗!

罗大状说刑,不说百分百刑,至少也有个99.9%的把握。

随后便提前下机离开了网吧。

赵家人肯定不可能让这笔钱在姜越兵的银行卡里留着,估计拿到卡当天就把钱转走或者取了。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不错嘛小伙,你步很大。”

这……这是诈骗吧?

姜白立刻把相关证据如电病历、就诊记录等保存下来。

没跑了,妥妥的诈骗罪。

这个证据应该不难拿到!

没想到这事儿居然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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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还得再准备一些证据,这彩礼是怎么给对方的,是直接给的银行卡,还是转账,或者是现金。”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这就得情况分析了,不能一概而论。”

“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度盖然原则来行事实推定。” [page]

那个银行卡是二叔姜越兵开的,把密码设置为赵蓉蓉的生日,在两人订婚那天,给了赵蓉蓉的父母。

“如果转账还好说,一查记录就来了,可如果给的银行卡或者现金,这里面就会有扯的情况,你们说给了,对方说没给,会比较麻烦。”

姜白理分析起来。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姜白内心大定。

“但刑事案件还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有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要证明对方诈骗罪成立,就必须有铁证能证明对方确实拿了三十万彩礼,这个是关键。”

罗大状笑呵呵的说:“你说的没错,就目前这些情况来看,对方确实涉嫌这两个罪名。”

姜白恍然大悟。

“证明钱在对方手里?”

“比如你刚才说的威信聊天记录,还有通话记录,双方亲戚对此事的认知等等,通过这些侧面证据,以及对方的反应,就可以推定对方确实收了彩礼,从而让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要求。”

“还得是你啊罗大状。”姜白很自然的拍了下,说:“哦对了,我弟给那女的发的红包,送的礼啥的能要回来不?”

情侣之间难免会有一些经济往来,也有不少情侣分手后因为经济原因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

姜白顿时龇了龇牙。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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