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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金手指(xia)(2/3)

使用时,先后燃抛药包和弹的引线,经缓冲板将弹。由于工业平的限制,铁筒的气密无法保证,弹筒内也没有刻制膛线,因此这土法制造的迫击炮击距离有限(最大程仅九十米,但好歹比人力投掷手榴弹的距离远),没办法保证度。另外,由于每次抛药包剧烈燃烧后都会将铸铁制造的铁筒造成一定的破坏,因此它的发次数非常有限,最多二十发之后,铁筒便会不堪使用。这项发明实际上很肋,说得难听些,它甚至应该说是一项失败的发明――程太近;毫无准确度可言;使用寿命太短。不过,考虑到很多发明,比如说坦克、火枪,在初期的表现远远不如它们的后代,因此朱棣最终还是决定将迫击炮列装军队。

第七项“发明”则是采用可以燃烧的“火绳”和放置这“火绳”的装置。所谓火绳就是一绳线或捻的布条,放在(也就是黑火药的主要成分硝)溶中浸泡后晾。它能燃烧(除非受雨淋而熄灭)并燃火药池内的引火药。

第四项“发明”是迫击炮。在短铁筒底向上依次放药包、缓冲板、弹。火炮不能使用纸壳、陶瓷壳的炮弹,因为这些材料承受不起发时的大力量,所以炮弹的外壳便由铸铁制造而成。

然而这却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抗战最艰难的时期,中共方面由于缺乏原材料和技术人员,手榴弹大量采用黑火药,弹也大都是铸铁。不但爆炸效果很差,而且单片很少,平均只有12-22片,甚至有一下裂成两片的。然而这样的手榴弹,当时也是八路军战士手中最有力的武。相对而言,朱棣所发明的原始手榴弹使用的是最佳方的黑火药,而且还使用了“弹技术”。因此,尽原始手榴弹在使用、运输、贮存等各方面都不尽人意,但至少在威力方面与八路军自制的手榴弹相比,却也只不过略逊一筹而已。这样一比较,朱棣所发明的原始手榴弹在十五世纪显然能够发挥足够的作用。

第九项“发明”是准星和照门。早期的火枪无法击,因此安装瞄准装置毫无意义。但是在第五、第六和第七项“发明”现之后,也就是发明了较为安全的火装置后,火枪便可以到相对确的瞄准击――一百步之内可以打中门板大小的目标――事实上,这已经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了。差不多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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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发明”是火箭炮。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使用借助火药推力把箭发去的“火箭”,后来甚至发明了专门了火箭车,比如说一次可发32支和40支火箭的“一窝峰”和“群豹横奔箭”,比如说一发百矢的“百虎齐奔箭”和可连续两次齐的“群鹰逐兔箭”。由于火药方以及制作方法改后黑火药的威力比原来提数倍,因此甚至还可以在箭携带轻型的爆炸弹。如此一来,火箭便成了火箭炮。以黑火药作为推剂,所能携带的弹重量有限、程有限,而且以当前的技术平制造的火箭炮也没办法保证足够的度。但无论怎么说,朱棣所“发明”的火箭炮毕竟能够远距离大量杀伤敌人,这难还不够吗?

理论上,上了陶制弹的手榴弹仍然比现代手榴弹的威力要小得多。二战时期苏军防御型主力手榴弹有效杀伤半径为十五米,其f-1式手榴弹杀伤范围更是超过二十五米。

第八项“发明”是“枪托”和枪下的“木床”。中国古代的火枪没有枪托,最初的枪确度很低,分原因是因为很难握住枪柄。若枪下没有木床,那么火枪兵在多次击后,会因为枪以致于无法用手握住,而无法准确掌握击方向。

第六项“发明”是将枪的火门从枪的上面移到了枪的右侧,枪上还加个小小的所谓“火药池”的突槽,用来放置引火药。这样,火就较为方便。

,二战时期苏联的主力手榴弹,很多也装有预制破片槽的铸铁弹――这也正是苏军手榴弹比德国手榴弹威力更大的奥秘所在。而且,苏军使用的弹在战斗前同样必须用铁丝装置先固定一下!不直接使用陶瓷外壳主要是从火药的防角度考虑,使用弹还有两个额外的好:第一,黑火药称不上安全火药,然而在安装弹之前,这“大号鞭炮”即便意外爆炸,所造成的伤害也相对较小。第二,陶成本低廉,让陶制弹的手榴弹成为军队的制式装备,便不会对朝廷造成太大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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