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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太子ru阁(上)(2/2)

总而言之,级将领若真的想陷害某个下级,只要不顾忌可能造成的负面效应,那便很容易以军法的名义掉对方。然而宪兵系统横空世后,级将领们再想要草菅人命就不象以前那么容易了。倒也不是说宪兵行使军法会比级将领仁慈,只是,级将领们想要借行使军法的由掺杂私意却困难得多。

比如说“调用之际,结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此谓狠军,犯者斩之。”在主将面前扬声笑语是谓轻军,斩之。可是在主将面前“低眉俯首,面有难,此谓狠军”,同样斩之。归结底,在主将面前无论你是兴还是烦恼都得憋着,不然小命难保。

其次,靖难之役中先后投向燕王的武将们,大多不是因为什么大势所趋――毕竟直到靖难之役结束的前一刻,燕王的综合实力也仍然远远不及朝廷。事实上,很多武将之所以投向燕王是因为建文皇帝当政期间逐步提文官集团的地位,增加文官的权力,相对应的,武将们的地位便逐渐下降,权力逐渐减少。相比之下,举着“恢复祖制”大旗的燕王自然比建文皇帝更受武将的迎。

就收而言,实施了新的考制度后,小旗、总旗、百这些低级军官的位置不再象以前那么稳固,但至少收剧增。相比之下,级军官却损失大了:不能随意役普通军,不能吃空饷,不能喝兵血(克扣下级军饷)――毕竟有宪兵在那里虎视眈眈地盯着呢。宪兵固然无权直接置百以上级别的军人,但宪兵隶属于一字并肩王一系,不归级将领直接辖,因此可以毫无顾忌地将中级军官的违法犯罪行为报告给上级。

然而遗憾的是,燕王登基后,虽说军人的社会地位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级武将的利益却反而受到了一定的损害。

比如说“所用兵,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这些禁律针对的范围更广,可以想象一下,有多少将士能够一辈将武都保养得很好?

比如说“呼名不应,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瞧瞧多简单,集合时迟到了就可以斩。

熙固然本就有野心,但如果没有武将集团的推波助澜,他也不会拥有那么大的能量。

比如说“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没怨言也可以里面挑骨――主将面前“扬声笑语”也是可以斩的。

就政治权力而言,永乐皇帝禁止军队涉政治也就罢了,毕竟洪武皇帝本来就反对武将参与政治。问题是永乐皇帝规定:普通士兵以及低级军官的违法犯罪问题统一归隶属于一字并肩王一系的宪兵系统理。以往级将领们专横跋扈有着足够的底气,毕竟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并不是说着玩的。

弟!

比如说“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军,犯者斩之。”集合时不迟到不意味着没事,没站整齐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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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将集团挑选朱熙作为利益代言人其实是很正常的选择。

首先,在靖难之役中朱熙作为朱棣的左右手,与朱棣麾下的大将们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即便是选个村长,村民也会更倾向于与自己关系更亲密的。

综合起来说,那些没有太烈权力望并且对金钱不太贪婪的将领们会觉得很满足,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大大提了,而且除了以前原有的俸禄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与级别相应的养廉银。但过于衷于权力和金钱的将领则会心生不满,因为他们的权力减少了,而且即便加上养廉银,收也比以前要少。

那么,该怎么办呢?

分将领虽说不满,但是让他们起兵造反却是想也不敢想的。不说造皇帝的反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念,也不说朱棣本人的军事造诣在当世也罕逢敌手,只说凭当时的军制度,由于士兵并非将领的私兵,因此得到了足够好的普通军和低级军官本就不会跟着将领们造反。只要是神正常的人,就绝不会将主意打在朱棣上。

比如说“多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这下更好,只要是对主将有怨言就可以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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