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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造反不能轻赦(xia)(2/2)

此外,义士庙还可以释放民间的怨气。象官官相卫、贪官与劣绅相互勾结、污吏盘剥百姓以及贪污赈灾粮这类事情最易激起民愤。一个理不好,说不定就会惹造反之类的事情。而设立了义士庙之后,一旦民间稍稍积攒一些怨气,自然会有壮、桀骜不驯之辈,于是怨气就会得以释放。

这样好了,在烈士陵园里再修建一个义士庙,里面专门供奉有血的汉庙的条件先设三条:

朱棣也不为己甚。毕竟朱炽已经二十多岁了,思想已经成形。即便揪住他过于仁厚的事数落个不停,朱炽的格也不会因此发生什么改变。因此朱棣只得无可奈何地摆摆手。

第三个条件,则是杀人者必须老老实实地向官府投案自首――若是杀人后扯旗造反,被朝廷的大军剿灭后仍然能够义士庙享受香火,那么朝廷必然会增加大量不必要的军费开支。从另一个角度说,义士庙的设立也并不会从本上损害法律的尊严。因为,那些能够义士庙享受香火的义士,最终还是会被判死刑的。

得到朱炽的答案后,朱棣放轻语气。“朕的意思是,到时候将贼酋或囚或放,主动权全在朝廷手中。若确实诚意投降,将贼酋放回原籍也无所谓。若心怀侥幸的野心悖悖之辈,朝廷将之禁,保证其衣无忧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第一个条件,必须曾经手刃过无恶不的土豪劣绅或者是欺压百姓的污吏――之所以不将贪官包括去,倒不是朱棣准备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发扬光大,而是于另一个方面的考虑:若是鼓励百姓杀死贪官臣,将来朝堂之上不同派系的官员行政治斗争时,难保不会有哪个想象力丰富的官员教唆游侠或者脆派遣死士冒充义士去暗杀政敌。政治上的斗争一旦与暗杀扯上关系,就会彻底变质。当然,决禁止百姓暗杀官员并不意味着那些贪官会有好下场。将义士押送京城后,若供词中涉及当地官员,再将相关人员押京城行审判也就是了。

义士庙能够带来很多好

炽被朱棣突如其来的严厉得不知所措,好一会儿才嗫嚅答:“儿臣记住了。”

炽大惊谏。“父皇,万万不可诱骗贼酋京然后将之杀害!若如此,朝廷的诚信受损,将来谁还敢投诚?之后的贼寇岂不是只能与朝廷死战到底了?”

第二个条件,是被杀者生前必须惹过官司,而且衙门的判决对其有利。若是没有这个限制条件,不好将来民间有私怨者就本不打官司了,而是一有恩怨就直接刀杀人。

以罪囚份移民,意味着在刑期之内形同隶。虽然觉得父皇的决定太过冷酷,但朱炽并不是傻,只瞅了一朱棣此刻的表情,便知此时绝对不宜提反对意见。既然如此,朱炽这时候自然只得唯唯诺诺了。

说起来,历史上中国遭受过数次侵略战争,国人表现来血倒也不算少。但问题是中国人基数太大,比例算就显得少了。所以,朱棣觉得中国人的血还有很大的提升余地。设立了义士庙之后,可以鼓励民间的血。只要十分之一的国人有着“路见不平,拨刀而起”的血,后世还会有哪个民族胆敢侵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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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为生活所迫因而从贼的平民百姓……”朱棣面无表情地盯着朱炽,有些犹豫是否应该模仿一下日本的模式,允许抗争的农民首领京陈述冤屈。若真的是官民反,用贪官的人安抚一下农民朱棣倒是舍得的。事后将农民首领死,然后再特许受惠农民为之建立祠堂,把他们作为殉难烈士供奉起来,说不定那些农民首领也会愿意呢。

朱棣正对朱炽说:“若象你建议的那样赏盐一斛、酒一坛,粮菜茶,难保下次再有人造反时,这些尝过甜的百姓不踊跃从贼。因此朕决定:凡是因生活所迫而不得不从贼的百姓,既然他们在当地活不下去,那就统一移民好了!而且,即便是酌情减免曾经参加造反百姓的罪行,却也不宜完全赦免――从贼者十中一以罪囚份移民!”

“至于说到了京城之后……”朱棣咬着细白的牙齿一笑,右手缓缓握成拳。“那时主动权不就掌握在朝廷手中了吗?”

“谁说朕要将贼酋诱骗京然后将之杀害?!朕难不知朝廷保持诚信的重要?!”朱棣严厉地盯着朱炽。“记住,将来你登上皇位后,要象保护珠一样保护朝廷的诚信……不仅你必须如此,朕的后世孙也需要如此。若是破坏诚信,死后不得皇陵!”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你退下吧。”

拿定主意后,朱棣又将思路转移到刚才的话题上。

办法虽好,但有朝一日父皇想起来下罪己诏是自己固执持所导致的,那可是件万难承担的事。正胡思想着,却听见朱棣继续说:“除了需要保人之外,贼酋若想投降还需要表现足够的诚意。凡是投降的贼首,都必须上裹着黄绫的枷锁链铐,然后直赴京城请罪――反正,贼首若真有诚意,赴京请罪应该不算什么为难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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