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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九)(2/3)

他满脑都是杀鬼砸,为兄报仇。

在舞厅,何甜甜竟遇到了一个熟人。

“哦,原来你们真的去了港城啊!”

但他还在读书,军校的老师是大哥的老同学,劝着、压着,不许他上战场。

校长,咳咳,他靠不住啊。

而何甜甜如果总是呆在米国或是港城,很难接到他们。

何甜甜安了余二一句,便开始回答他刚才的问题。

“节哀!”

也是因为兄长的死,让天真单纯的余二瞬间成长起来。

鬼砸近,余将军会第一个弃城逃走。

恰巧又遇到了一个故人,余二摒弃了早年的恩怨,与那人一起走上了一条他认定的路。

余二一听赵传玉在

赵传玉麻木脸,“妈,雾都也不是咱们的家乡,您确定您在那里会习惯?”

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民国,再一次验到了百姓疾苦、民族危机,何甜甜很难坐视不

赵传玉本不信亲妈的借

“余将军和少将军呢?他们还好吗?”

“伯母,您怎么来雾都了,老大呢?她是不是也来了?” [page]

抗击鬼砸,拯救百姓于火,还是要靠那些人!

余少将军或许比余将军好些,但他只是少将军,还是的,肯定无法违逆父亲。

提到余少将军,余二脸上闪过一抹哀伤,“去年鬼砸大轰炸,我哥以殉国了!”

他的心态、思想全都发生了改变。

亲妈拿着习不习惯说事儿,还不如直接说,她看烦了洋鬼,想去验一下呢!

当然,这些肯定不能对人说。

何甜甜还是那副任的熊孩的模样,直接跟女儿表示,“港城那边我不习惯,我还是喜呆在内陆!”

唉,她果然没有看错,余少将军与余将军不同,他是个真正的军人!

后者更有说服力,也更符合亲妈“痴”的格。

她还会想方设法的救国救民!

从气候到饮,再到语言,肯定有诸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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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将军是个老狐狸,土匪的他,当了二十多年的军阀,骨本没有家国天下的概念。

被亲闺女揭了老底,何甜甜非但没有恼怒,反而一副“不愧是我闺女,就是贴心”的得意模样。

“传玉在港城,我不习惯那边的生活,所以就来了雾都!”

算了,亲妈想玩就玩儿吧,反正他们赵家现在有钱有地位,亲妈还有个米国财团夫人的份。

雾都,哪怕是都,都更方便何甜甜。

何甜甜:……亲,不要轻易立g呀,我都有些不忍心刺激你了!

赵传玉用力闭了闭睛,她就不该对亲妈有任何幻想。

但,还的事儿,何甜甜还是要

亲妈在港城住不惯,难就能适应雾都的生活?

兴许,亲妈还能凭借自己的钱与特权,在雾都过得恣意舒适呢。

离开府城后,何甜甜就再也没有听到余家的消息。

何甜甜讶然的看着一军装的余二。

这段时间,余二经历了愤满到平静的过程。

听到余少将军居然以殉国,何甜甜也忍不住怜惜、敬佩。

“余二少爷,你也在雾都呀!”

这家人,在余将军的带领下,肯定能全须全尾的离开府城。

“嘿嘿,果然还是我家传玉最了解我,那什么,我听说许多大学都搬迁到了雾都,还有好多文豪、知名人士,他们也都在那里……”

即便到了权贵如云的雾都,也不敢有人欺负她。

何甜甜来到雾都,与校长夫人等一众夫人周旋了几日,便开始了纸醉金迷的享受。

任务,她会继续完成;

哪怕是他的父母,他都瞒着,就更不用说一个好几年不见的“伯母”了。

只是,往后的日,估计不能像在府城时那般风光。

“我爹在都,我哥、我哥他——”

不过,何甜甜并不为这家人担心。

程度。

今年这个少年也才十七岁吧,居然就当兵了?

“我不要去港城,我要去雾都!”

他们赵家是北方人,而雾都,在他们看来,绝对的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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