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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章 四告(xia)(2/2)

他还想将黑岙岭一战抛将来,说王及是私盐犯,那么就下海了。不过朱家早有预防,放风声,说那批货乃是私货,玉石,不是盐。

当然,这也是员外最得意的问题。

韩贽吐了一气,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也是这小最难回答的问题。

将他剑的分红,无偿地给乡亲,用这个钱请来教授教育寨的少年,又将那个窑了教室,这一条让韩贽十分欣赏。并且他本人就拿,置办了义庄,安置贫困族人或者乡民。

可勒索大在宋朝并不耻辱,包括朝廷,比如坑矿。

“有没有死,本官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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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都死了,试问他如何收丁领一万多贯的钱?”

程勘用命案与私盐吃大,虽吃相难看了一些,可吃得十分明智。虽然这个私盐,万氏不敢说,他也不大好问,可也没有关系,问一问其他捐款的人,当然,不可能问家,只要朱家李家他们这些人证,大家是心甘情愿的,程勘又没有装腰包,那程勘就没有责任了。

“他没有死。”万氏急了。

韩贽定了定才说:“万氏三告你纠集王家寨刁民,公开杀官兵,虽未死官兵,但将几十名官兵全伤。”

那么王就掉到坑里面了。

这个与王没有关系了,得派人到延州查,或者听程勘自辨。

不可能公断的,若是朱将那一万两千贯吃下去了,那么可能会被追究。但捐给了程勘,那么就会没事。不但程勘,就是司光与韩琦在此,也不得这些私盐大们这样狗咬狗呢。

于是让各知州在境内挑大,那有背景的大没关系,若是没有背景,又很富裕的大,那便是王所想的养的猪,能宰杀了。明明年产五万斤铁矿石的给了大承包,一年给官府十万石。产量不足,自己掏钱买吧。

没有致命的影响,可自己将这个蜂窝来,恐怕都不用官府面,那怕自己在庆州,也会死得不明不白。

一个大的孩,还要养活更加更大的弟弟妹妹容易吗?不运盐,运私货难犯了法。

至于程勘那捐款,也能说是勒索吧。

又说:“再说,就算我与程公勾结了,请问凭证,没有凭证?”

韩贽额首,:“其次万氏状告你与延州城中的朱家勾结,骗走了他家一万两千贯。”

但得得巧妙,若是没有争议地吃掉大,那就是智慧。若是引起争议,那就可能会悲了。

认真查下去,会得罪很多很多的人,并且不能对王产生致命的打击。

但现在万氏是状告人,程勘与王是受告人。得先将受告人洗脱清白,那么老账新账一下算,责问万氏诬陷,为何诬陷,再判万氏的罪责。

中间还有一条,那就是万氏说程勘将丁领害死的。

而且这不象前面两个罪状,没有凭证,这个罪状是有凭证的,一查便查了来。

不过说起来,程勘老了,这段时间常常生病,力跟不上,否则万氏本就到不了京城。

怎么说,程平他们是官兵,你们是百姓,一言不合,居然伤了那么多人。

还是很坦然,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朝廷办坑矿办不好了,墨吏贪一贪,不但没盈利,反而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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