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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2/2)

小泉南云极易汗,站在法上的讲台时,领和腋下的衣服都被汗浸。他拿手帕额上的汗。

“你也没有神病症的障碍,对吗?在朋友怂恿你的情况下,你也没有保持两个月天天喝醉酒,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意识和行为能力,对吧?我有将你和读者互动的评论打印下来,看得你意识一直很清醒。所以——”

“所以,对的,你就是我会起诉的对象。”妃英理看向原告律师,双手握,抵在下颌,“原告律师不说有异议吗?我们耽误了很久的审了。你也许可以问问原告,原告一直提的朋友是谁?差不多可以将对方叫到上来了。别让大家久等。”

“证人小泉南云,请陈述。”**官看向这个中年虚胖的男人。

汐见实哪想到对方发言这么尖锐,顿时脑一顿发昏,手指着桌台,不敢轻易发言,也险些忘记自己到底现在在什么。

两方律师各怀心思,原告虽然是想告对方抄袭,但是她的证据证人都存在着偏差,绝对告不赢被告。但汐见还在持着无用功,明显另有隐情。而被告那边似乎因为三年前文稿丢失问题,也在想办法在法对方的漏,证明对方抄袭自己的作品。

“……”

妃英理施施然坐回位,对两个倍压力的原告律师和汐见,充满仁慈地说着,而自己耳里的耳机传来赤司他们那边旁听人员的叫好声。

“不好意思,打断你们了,你们请继续。”

“你应该也没有患有智力缺陷,对吗?”

妃英理不不慢地说:“但汐见实小是过了《法典》规定的二十岁了吧?从法律意义上说,你已经拥有完全行为能力。”

他比三年前要更胖一些,脸上肤松弛,皱纹自然地留在脸上,像是经历了很多他这个年龄不该经历的事情一般,年纪看上去要老上五岁左右。上之后,他只敢用余光觑着织田作之助。注意到织田在看自己,他立刻回过

请上来的证人,织田作之助也认识。

原告律师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看过汐见老师的作品?并且引以为自己的内容行创作。”

从一开始以法律的标准和电技术设备支持,再从被告自我陈述如何创作《守歌》,以及同样有一位文坛作家作证,证明织田作之助的职业素质和守,基本已经敲定织田作之助未抄袭的结果。毕竟最关键的是——对方完全没有证据证明织田看过她的原作。

“…………”

现在的行将近四十分钟了。

法官经历审不说有一千次,也有五百次。

法官偶尔觉得自己明白太多,反而有看戏的心情来,于是重新喝了一杯茶打起神。

妃英理每说一句,汐见实的脸就白一次。和一开始坐在原告席上怼人时,神奕奕的风貌相比,现在判若两人。

原告律师现在不得不得承认自己确实是个弟弟了。

现的新情况是——汐见作品反而有织田曾经丢失的原稿痕迹。只是一句藏的标题,也并不能证明她拿了对方的原作,但确实让对方动摇了一下。

“对,是我告诉汐见老师的。”

“…………”

小泉说:“我是文新社的小泉南云,负责汐见老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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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

这和汐见实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自己完全就是跟着妃英理的节奏走啊!

“我和被告三年前见过面。三年前,在被告以《雨》这直木奖作品之前,他曾经向我社投稿过作品《独自一人》,当时他的作品并没有像《雨》那作品一样表现得功力十足,而且题材也与推理题材相去甚远。”

简直惹不起!

“……”

才刚开始,就没有全而退的说法啊……

原告律师:“所以你是第一时间发现被告抄袭了汐见小的作品?”

汐见实为了挽回自己可能会收到律师函的危机,立刻解释:“我找主编纂写文章,还有发表心情都是我朋友怂恿我的,并不是我自己想的。”

所到之,所向披靡。

大人。

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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