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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这是我的妞,应该见过吧?(2/2)

但这样的书,有人喜看吗?

一味钻角尖真的好吗?

人是群居动,离群独居的,要么当野人,要么当仙人。

那么扪心问自己,你是属于哪一?你是普通人吗?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里,谁都叫不去?

可转念一想,以他江家继承人的份,似乎该嘚瑟的不是他吧?应该是那个小明星才对!

而混了几年都不温不火的,慢慢就会被经纪公司彻底放弃,无声无息退圈,从此销声匿迹。

位淘汰,受迎的就站c位,被冷落的直接踢去,换一个有潜力的新人来。 [page]

主角太怂的,之前有一章我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再讲,现在来讲一下主角惹事的。

工作都不能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不由己,职场里也有各矛盾,在堂切菜也不见得就成为透明人,我看只有找个荒山当野人,挖野菜,然后全书完,才能真的到不惹事非。

再说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闭,这书还怎么写?

“罗莉”这个名字,说实话夜星宇不记得,但是“lovelygirl”这个组合确实听过,似乎还真有些红火,粉丝基数很大,尤其受到学生群和年轻人的追捧。

我不知所谓“主动惹事”的定义是什么,张馨雨给主角打电话,叫他去,主角拒绝了,拉黑了电话,结果还是被讯息扰,然后就去了一趟夜总会,——好家伙,这就构成了“主动惹事”的罪名。

好笑的是,这两读者的观恰好相反。

至于那特别、人气爆表的,就拉来单飞,资源倾斜,重金打造,说不定能成为尖儿的天王天后。

…………

有人会说,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连续拉黑啊!

原来江旭的女朋友是个小明星啊!怪不得这家伙嘚瑟!

说到这里,江旭言又止,脸上表情诡异得就跟便秘一样。

我惹了谁啊?死活不去才会惹人不兴吧?

夜星宇有些奇怪,问:“你不陪女朋友,跑后面来啥?”

普通人难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冲突,不能接受邀请,不能参与社活动?

江旭摆摆手,严肃解释:“我叫你来肯定不会有事啊!我的意思是,你以后不要一个人门瞎溜达,说不定会发生一些意外!”

有人送钱给主角,作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夜星宇听得乐了,忍不住笑:“你叫我别门,又拉我去玩,那我现在是跟你走呢?还是该下车屋呢?你得给我一个明确指示啊!”

江旭神神秘秘地凑近夜星宇耳边,低声:“夫,我是想提醒你,最近门小心,或者脆别门,老老实实地在我表家里呆着,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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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两偏执型读者,一主角太怂,不霸气,没有者风范,另一主角不够低调,主动惹事生非。

要是这样也罪名成立的话,我估计也是属于经常“主动惹事”的那,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打电话叫我去吃饭啊,或者去哪里玩啊,我其实比较宅,不想去,有时候写书正有灵,不想被打断,多半都拒绝,但如果拒绝不了还是会去一趟,这属于是“主动惹事”了吗?

可江旭绕到车另一边,同样打开车门钻了后排,似乎要唠嗑几句。

夜星宇懒得去想这些无聊问题,友善地跟罗莉打了个招呼示意,便拉开车门钻到后排去了,准备把副驾驶位留给江旭。

我只想说,真想烦你,我每天可以换一百个不同的电话扰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让人记仇,还有什么用?

主角是想个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闭,该有的社,该有的生活圈,也不能少,别抓住这一杠好吗?

所以多人数组合的成员名单经常会有变动,魅力小一的,也许还没被人记住,就已经离队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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