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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残酷无情的现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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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从维护铁路主权发,“但期公司归我,浮价不必计较”,决定跟方合兴公司谈判。

张之委托大清国驻公使梁诚先生面与合兴公司谈判,双方再签订赎路合同。

而万国东方公司是家跨国公司,总设在上海,由比列时发起,由法、日、德、荷兰等国财团或银行,在华主要投资铁路,有轨电车等通业。

大概率基调,还是官督民办。

谁都心里明白,铁路大动脉不仅仅是搞活经济,其军事用途在战时意义更大。

他们擅自决定粤汉路南段,即粤省境内由合兴公司自己修筑,而北段,即湘、鄂境内则由万国公司主导修筑。

为此,他们萌生了打退堂鼓的想法,但没有明说。

可合兴公司虽说违反合同条款,自理亏,可要他让路权,东方万国公司也不同意啊。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最终,大清国以六百八十万元,约等于一千万两白银的昂代价,将粤汉铁路的筑路权和经营权,从方手上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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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为国家要政,粤汉铁路收回自办,商民筹款兴筑,官为保护。”

此时,盛宣怀因为丁忧,早已辞去工左侍郎之职,丁忧结束之后,他全心于通商银行和船招商局的经营,无心关注此事。

粤、湘、鄂三省的有识之士,乡绅,民族实业家等获悉这个消息,非常愤怒,要求废除原订合同,收回路权自办。

于是,三省绅商均成立粤汉铁路有限公司,并决定各省自定办法,筹修本省境内一段。

张之奉旨督办粤汉铁路,他是个民族主义者,主张将路权赎回,决定走粤、湘、鄂各省“各筹各款,各修各路”。

五十年之久,谁知这中间会发生什么变故?

由大清国各省民间自筹为主,同时,向洋人借贷的方式,建设粤汉铁路,仍然是走官督民办之路。

是年,清政府对于全国铁路建设,专门下旨明确:

现实中,光凭满腔血,是远远不够的。

他主张得到粤、湘、鄂官僚衙门和商民的支持,决要求收回路权。

粤省初定为商办为主,鄂省定为官办为主,而湘省折中,定为官督商办。

一句话,资本家从不赔本赚吆喝的买卖。

光绪三十年,合兴公司私自将粤汉铁路经营权的三分之二,转卖给了比利时的万国东方公司。

陈天华很清楚,下大清国国库空虚,民商资金没有这大的实力,谁都没有将筑建这条铁路的困难,估计充分,都是仅凭一腔血。

历史上,粤汉铁路一直到1936年才全线通车,而在这三十余年的变迁中,期间因为筹建资金没法到位,修筑工程浩大,困难多等因素,被迫中断建设。

所以说,万国东方公司背景复杂,他们愿意赔本赚吆喝,跟他们的国内战略有关,本有其居心叵测之目的。

合兴公司把在建的粤广铁路段,以及粤汉铁路勘探,设计等成果,额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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