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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斗狗了(2/2)

无奈之下柴继辉勉承认了认识孙安。却继续狡辩和孙安没有,不知孙安的来历,只因看他武艺是个好汉,于是留在府里客,尽地主之谊请孙安泡温泉,所以孙安知胎记。

“孙安。”方平再次敲下堂木喝:“你前番作,在陈1留县造成国朝重大灾难,乃刑在册特级通缉犯,此番又于唐制造血案,罪大恶极。但念其迷途知返,有自首情节,并提供线索帮助唐破案,存在事实有功。本官依大宋律免除其死罪,判五十杀威,其后发信安军罪戎边,有生之年不释放,终不得回归内地。”

于是当众扒光柴继辉,确认孙安是对的。

因为柴继辉的“谋反罪”无法认定,那就只能认定“窝藏反贼”,窝藏反贼是重罪,却不代表一定就参与谋反,这个地方有得扯。当然如果遇到决断的官员,斩了也问题大不到哪去,可以去京城撕扯犊。但是无奈,裴炎成并不想在这事上作为,不想京去当着皇帝,和举着单书铁卷京告御状的柴

薛元辉这家伙是个蛮有趣的人,在浒之中是廉的心腹武将,以炮灰的角场,和梁山军对阵的时候,单挑小李广荣,被荣用计击杀了。尽是炮灰,也基本是死得其所,为国捐躯的典范。和那个在陈留县被贼兵吓跑而掉了脑袋的黄都监,是绝对的两人。

虽然孙安最终也未能有证据证明柴继辉和大名府的卢俊义勾结造反,也不能证明城门攻防战是柴继辉下令展开的,更无法证明城外煽动民闹事的人和柴继辉有关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方平和裴炎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窝藏反贼孙安,战争状态下知情不报实,造成唐重大事件、险些导致破城,导致一百多差人战死殉国。罪大恶极,然而不能斩立决。

裴炎成铁青着脸,绝对不想放过孙安,但是既然方平主审,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提供线索合破案的功劳,这两个因素在,基本上方平判决略轻,却也算是合格。

但事实上这样的否认相当无力,孙安所说的关于柴家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可以证实,可以对上号的,譬如柴继辉上有几块胎记长什么位置,孙安都能说个明明白白。

无奈之下,方平也只得留下了柴继辉的命,一敲堂木:“柴继辉窝藏反贼,证据确凿,犯罪逻辑清晰,事实认定贴合案情无瑕疵,其本已认罪,所造成之后果极其严重血腥,理应定为首犯秋后问斩,但其有族谱证明在太祖皇帝誓书保护之下,本官认定其有罪,却无法判决。作为钦犯,柴继辉择日押送博州,后转刑由朝廷公正的判决!家主柴皇城死亡了,依照柴继辉为长,自然继承家业和家主。所以即是说,此番柴家家主罪行严重,家产则依大宋律查抄,由1唐县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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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孙安拿的一封书信,信中柴继辉自以为聪明,什么也没写,只写了:“我兄孙安既志同合,请来唐一聚有要事商议。”

于是由此一来,仅仅坐实窝藏反贼罪,裴炎成解读:这个罪名在太祖皇帝誓书的除非范围。

否则的话,虽然是方平主审,方平拥有司法权,但是如果裴炎成这个监察不认可,那就又有得扯犊了,某意义上就代表案情存在瑕疵,判断存在模糊之

廉的心腹,方平相信薛元辉这家伙没有多清廉,却是一个相对合格的朝廷鹰犬,没错,他的老大廉也是,能力是有的,和梁山战的也算是有声有,一也不怯懦。

此番城门攻防战,士气如此旺盛,某程度上也得唐县的三大都:薛元辉、温文宝,于直,这三个廉的将都是狠人,功不可没。(。)/p

方平试图混淆视听,以“一个馒能引发血案,一张卫生纸可以引发地球毁灭”的手法,想忽悠老裴签字,以便掉柴继辉。然而老裴不是昏官,比鬼还,拒绝签字认可。

裴炎成这个“书法家”亲自鉴定这是柴继辉的笔记,既如此,写这封信的时候,孙安已经是刑在册的反贼通缉犯,于是,柴继辉写了“孙安”这个名字就表示他认识孙安,请来了府里,窝藏反贼的事实基本被认定,变为了铁案。

牙齿都咬了血来,说孙安是条疯狗,反贼的话不能信任。

柴继辉表示:老本不认识孙安,不知这个反贼为什么会现在柴家。

裴炎成很满意,表示认可判决,于是签字了。

县衙捕薛元辉红着睛,他曾亲自在城门血战,手下死光了,然而如今主犯孙安的死罪却在小的手里免除了。于是薛元辉非常的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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