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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一章 再战(4/4)

杂情况下,正规的军事教育就会显现威力来。又过了片刻,回骑兵又被击毙上千人。

但是在死亡这些骑兵之后,他们也杀了常胜军的阵势之中。杀阵中,就是搏战,常胜军士兵靠在外围的,继续行瞄准击,和回骑兵纠缠在一起的,则用刺刀搏。

但是回们毕竟使用的是大弯刀,比刺刀要好用的多,在这拼杀中占据武上的优势。不过这时,旁边鼓声阵阵,原来是两翼的忠义军杀了过来。

此刻龙骑兵杀来之后,本想靠着搏战的优势来屠杀步兵呢,但是没想到两侧还有专门等着搏战的忠义军。

李秀成和司平自从归降李明峰之后,还没有合适的时机表现自己,这次可算抓到机会,他俩那是豁去了,亲自提刀上阵,和回们杀到了一起。

忠义军原本六万人,经过裁军才变成的两万,那所剩的士卒之锐,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常胜军这面占据了绝对的兵力优势,甫一战,阿古柏的龙骑兵立刻就陷了重围。

阿古柏在城上看的清楚,心中大惊,这一万龙骑兵是他的主力队,可万万损失不起,连忙下令:“击鼓,全军击!”

ps:说几句题外话,对杨某没兴趣的可以不看。

昨天忽然看到几条关于分析杨某案例的文章,心中有所,才有上一章。随后书评区现了很多留言,首先大家都有各自立场,都有每个人的理。

当然,也有那没啥智商的,把一个案件变成了地域攻击,啥本地人、外地人的。啥吴国人,中国人的。这就不提了,没啥反驳价值。

杨某这人,首先是死定了,那是肯定的。他智商肯定也正常,他到公安局去连伤十几人,肯定知自己是死路一条了,他也没想跑,他就是去送死的。有网友说啥他为了多要赔偿,我绝对不认同这。从他为了一气就舍了一剐来看,这人不是个财迷。

有个id为不会游泳的朋友的观我很赞同,他分析的很对。

咱换个角度说,假如你是杨某。你没有犯什么法,然后被抓,再被违规审问。你会怎么?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上告,一个是服

如果你服,那天下太平,你是顺民一个。

但是杨某脾气倔,他和你不一样,他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正义,他选择了上告。

上告之后,结果很简单,没人把你这事当个事。说实在的,在中国的现今国情之下,警察违规抓人、打人的事情比比皆是,杨某能不缺胳膊不缺来,就算运气好的。

面对上级机关的不,你还有两个选择,一个还是当顺民,服。既然都不,那俺就认了吧,不就是被警察误抓了吗,多大事。被警察打死在里面的每年都有多少起,俺算运气好的了。

但是杨某却没有服,他因为相信公正,相信法律,所以当所谓的公正和法律都成了狗的时候,他就极度愤怒了。既然没人,那老自己想办法。路不平有人踩,事不平老自己理。于是就上演了血渐公安局一幕。

我想起了一句话,匹夫一怒,血渐七步。说的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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