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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对方刚chu了个对三,这边直接丢王炸!(3/3)

毕竟自诉案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要将对方的证据驳倒,自然也就无法定罪了。

但陈梦喆居然放弃了这一步。

这倒是乎了许多人的意料。

不过罗大状始终面带微笑,显然对这个情况并没有到意外。

因为一号证据是法院取证。

证据三中,真实跟合法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关联……如果要从关联方面驳斥,除非能证明罗大状真的侵犯了乔娜。

这一,如果乔娜咬死的话,确实会给罗大状带来一些麻烦。

但与此同时,她跟李君的麻烦也会相应的变大。

因为这就涉及到了第二条罪名。

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君二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就是不敢冒这个险。

即便是到了法上,李君也不敢从这方面发起反击。

因此,便脆放弃质疑一号证据。

这相当于,间接承认了罗大状并没有侵犯乔娜!

至此,罗大状其实已经胜利了一半,成功洗清了上的脏

接下来,便是要将这两人送去,获得全面胜利。

他抬看向场上。

陈梦喆继续说:“要想成立诽谤罪,须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造并散布某虚构的事实。”

“本次事件,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虚构事实的故意,但她们并无烈的恶意,仅仅是跟原告开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

“我方当事人并未将这个虚构的事实行散布,如何算得上诽谤罪?”

见陈梦喆发言完毕,罗大状轻蔑一笑,向着张伟了下

后者当即举手说:“我方请求传唤证人。”

陈忠汉:“同意。”

很快,证人上

是一个男人,略有些发福,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的样

看到他,李君的脸微微一变。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人会作证。

张伟向着证人问:“证人,请先自我介绍一下。”

证人说:“我叫何正,是金科律所初级合伙人,也是江浙省律协理事。”

“很好。”

张伟,继续说:“请你说一下,在x月x日晚上九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跟谁在一起,说了什么话,了什么事。”

“当时我在自己家里,李主任来莪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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