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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被逐chu法ting的被告,大快人心的判决!(为盟主大昕仔加更1)(3/4)

铁青着脸向法官说:“辩护人没有问题了。”

接着,证人周萍退

沈天赐继续举证。

他这次准备的非常充足,证据、证人都很齐全。

就连当年卖给张仁杰假证的团伙成员,都被带上法作证。

康医院另外还有一个医生和两个护士也作证,指证跟张仁杰有关的那几起医疗事故,主要原因都是他。

在这些证据和证人的联合证明之下,张仁杰的几条罪名,几乎都是板上钉钉,没有什么辩解的余地了。

除了诈骗罪。

张仁杰涉嫌的这六条罪名里,也就诈骗罪还有那么一丝辩没了的可能,其他罪名想都不要想。 [page]

所以陈梦喆最初的辩护思路,就是认罪认罚,歉赔偿,努力争取减刑,能争取一年算一年,能争取一个月算一个月。

然后再努力把诈骗罪辩没。

这样一来,或许能把张仁杰的刑期减到二十年以下。

只可惜开局就被张仁杰那蠢货给搅和了。

陈梦喆现在也只能是上。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中,有很重要的两,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方当事人虽然学历造假,医师资格证来源不合法,但他在康医院有实际工作内容,并由此获得劳动报酬,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并未让康医院遭受财产损失。”

“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陈梦喆刚说完,沈天赐便起反驳:“被告人存在学历造假,医师资格证来源不合法的问题,这就是虚构事实,这就是欺骗方法!”

“在此行为的基础上,被告人从医院获取薪报酬,就是非法占有!”

“至于康医院遭受的财产损失,可以分为两分,一分是支付给被告人的薪、奖金等,另一分,是由于被告人医疗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总数额达数百万!”

“这已经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大’的标准,量刑起,十年以上!”

陈梦喆脸微变,连忙:“反对,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不成立诈骗罪,理由是……”

接下来又是一番激烈争辩。

中午十二到一,休一小时,下午继续开审理。

控辩双方争论的焦,主要围绕在诈骗罪是否成立,以及其他几条罪名是否可以适用减刑。

终于,在下午四半的时候,陈忠汉敲响法槌,终止了这场法辩论。

接下来,便是被告人最后陈述时间。

张仁杰被重新带上法

最后陈述,是他享有的权利。

杜彦森率先开,陈述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再次表明自己并无教唆犯罪的意图,并且保证以后在与当事人的时候,会更加谨慎,避免现类似的情况。

然后是张仁杰。

在羁押室待了几个小时,他倒是冷静下来了。

捧着陈梦喆给他准备的陈述词,颤声念了起来:“本人……对所犯罪行悔恨,对所有被我伤害到的人表示歉意……”

“本人一定会竭尽全力,向所有被害人赔偿损失……”

“请求法官大人,对我从轻判,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人……”

“……”

说着说着,都带上哭腔了。

声音在颤抖,人也在颤抖。

只可惜,并没有人觉得他可怜。

都在冷相对。

像张仁杰这样的人渣,早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他受到再严厉的刑罚,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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