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200、200(3/7)

众则是沉浸在这经典音乐当中,平时工作繁忙,偶尔听歌也是唱词版本,原来木吉他弹奏竟是这么好听的吗?

劲臣斜倚在沙发靠背上,缓缓地闭起了

十年前,容修弹奏过加州旅馆,那时是下午,在破车库后院的车场台阶边,在一边喂两只猫,一边弹吉他——是的,他只弹给浪猫听。

仿佛了梦境,到了加州旅馆的故事当中,不需要歌词,木吉他让人心灵平静。

容修坐在脚椅上,一奢华正装的绅士,怀里是一把廉价的木吉他。

仿佛回到年少时光,一个人,一把吉他,一支乐队,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没忘初心。

衬衫将这位绅士先生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隐约能看见西装下的材,手掌敲击琴箱时,他稍侧了些许脸,前排的姑娘们看见垂着眸,睫很长。

小姑娘们:这个男人真好看啊。

小伙们:这家伙弹得真好啊。

就在观众们被那张极盛的面容和专业技巧引时,他忽然抬了眸,望向舞台下的人们,目光扫过前排之前谩骂岛岛的那伙人,又凝向雷鸟主唱。

雷鸟主唱在他弹奏开时就彻底醒了酒。

是啊,他脑瓦特了吗,容修是什么角,从小世界各地跑,拥有多少钢琴证书,他会弹吉他全网皆知,连“幻神”都说过“我不及他”,一个人登台弹唱不是很正常吗?

雷鸟主唱的乐平一般,他担任乐队旋律吉他,常年依赖乐队的他,自知要是让他一个人上台肯定大打折扣——乐队是玩朋克的,主唱一个人傻杵在台上能什么,这不免让他同理同心了容修。

雷鸟主唱脑中心念电转,整个人僵在酒桌前,仰脖和舞台上的容修对视良久。

直到他心虚地别开视线,看向那双灵活而又修长的手。

好嫉妒啊……

容修中有寒光,脸上却带着笑意,又看向呆呆站在台下的戈、鞠帅、方维维……

随后,他遥望向幽暗的偏僻中泛柔和之,让人心也跟着化;他并看不清什么,却还是向那微微颔首,垂了眸,弹奏了这首歌的分。

凝染风情,垂眸敛寒星。

不尽的迷人。

他的动作轻松自容,使用了太多细腻技巧,却随意得如同在家中台对人弹奏一样,他随唱了一句:

“ihadfindthepassagebacktheceiwasbefore……”

(我必须找到来时的路,回到我过去的地方。)

我们都一样,知来时的路,偶尔回去看一看。

——勿忘初心。

站在吧台前的戈一直没有回过神,这首曲是乐队必学曲目,哪支乐队没有一起排练过?

想大哥,好想他,大哥为人净利索,尽职尽责,当年,他没有代什么,就撒手人寰,没有解散雷鸟,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场的摇老炮们暗暗,很多技巧至少要练十年才能达到运用自如的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