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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选店(3/3)

理想中的刷分小吃店。

炸串这玩意儿快了炸不熟,而且四人都没有炸串的经验,估计来的炸串还没有普通的街边路边摊好吃。

所以孙继凯这个提议一来就被大家全票否决了。

江枫则选择了二十二家店铺中最大的一家,一家已经不能够称为小吃店,就是一家饭店,而且是一家大饭店的两层粥铺。

面积,这家粥铺比之前江建康开在a市后街的健康小吃馆还要大上一

江枫选粥铺的理由很简单,他堂堂粥王当然要选粥铺啊。同时他选粥铺的理由和孙茂才还有像,这是一家粤式粥铺,什么都能卖,小炒,心,凉菜,基本上就和普通饭馆没区别。

但这家粥铺有一个致命的缺,他不属于小吃街。

原本这个上下两层的店铺是卖字画的,后来这个铺被韩贵山买了下来,也不知韩老板心里在想什么,非要把它改成粥铺。

原先字画店的生意就已经很惨淡了,改成粥铺后的生意还不如原先的字画店。

在江枫看来,粥铺本没有什么问题,不是装修,菜品,还是冷气都非常ok,但似乎就是和小吃街八字不合,生意不行,外卖也很一般。但据说外卖生意比堂生意要好不少,附近有一分居民还是很喜这家店的粥的。

这一分居民大概不超过二十人,可想而知这家粥铺平日里的生意有多么不行。

大家都是在餐厅工作的,关于这家粥铺为什么不行其实心里都很清楚。这是小吃街,还是网红小吃街,卖的都是小吃,大家都是逛一逛打个卡,拍个照片,吃小吃图一乐呵,谁闲着没事来小吃街喝粥吃炒粉呐。这一行为和在泰丰楼吃饭抢到了江枫的菜,的却是清炒土豆丝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这家粥铺的地理位置非常有问题,粥铺在小吃街的中间位置,这条小吃街非常长,全长大概有四公里。一个正常人的胃,只要是准备来小吃街吃东西的,从无论从哪边开始走,走了两公里来到粥铺门的时候都差不多都有六七分饱了。

一般人是不会在左手茶右手炸串,肚已经吃了六七分饱的情况下,走到粥铺门看见粥铺的招牌,跟同伴说:“哎呀,有粥铺我们就去喝碗粥再走吧。”

总的来说,就是店是好店,但开错了地方。

四个人都觉得对方的提议不行。

哪怕孙继凯的提议从说的那一刻就被全票否决了,他也觉得其他三个人不行。

谁都没法说服对方。

“要不这样吧。”看就要走到咖啡馆门,吴琪决定退一步,“其他人会不会选我们看中的店还不知,其实我觉得枫枫选的店和孙师傅选的店的类型都差不多,我们就把这两家店列为第一考虑,然后我的店列为第二考虑,孙继凯的店列为第三考虑。”

“到时候看他们选怎么选,如果没有人选我们看中了这四家店,就在枫枫的店和孙师傅的店之间选择,如果选了的话再看怎么样。”

三人同意,也只能这样了。

要不是好的没得选,谁会在这四家一就能看明显缺的店铺里选择呀。

甜品店大家都想选,搞得好像谁不会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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