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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2/3)

……

而织田作之助很肯定地说过自己没有看过。

原告律师立刻为汐见实提异议:“抗议,上,辩方律师并没有提过这些新资料的申请。我要求暂时休,重审资料。”

这可以猜想一件事,汐见实可能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赢官司,只是单纯地想用「抄袭」恶心织田作之助。一个作家无论是不是真的涉嫌抄袭,在全网攻击下绝对会受影响。

她不能慌!

(oyasiminasayitakashikun)。」

“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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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纲和文章内容都是由原告自己提的,只是从中发现了新线索,并不算新资料。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开始妃英理会问织田作之助,以前是否看过汐见实的作品。

日本有关于侵犯着作权的案例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个是「」,另一个是「类似」。所谓的「」其实指的是,抄袭作品是否由被抄袭作品的基本构架创作来的。要证明这一的关键,在于对方是否以前就看过被抄袭作品。

如果对方没办法证明这一的话,原告律师会陷苦战,毕竟抄袭作品中要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才能证明,《守歌》虽说沿用了《十二夜语》的故事框架和分人设内容,但是已经过了三年,织田作之助重新写必然现了很多的不同,思想也发生了变化。更何况,《风中童话》明显洗稿了一遍,汐见实很谨慎地换自己平时那华丽的文风。

因为日语里面没有n开的字,所以改用英文形式的「night(夜晚)」。这里还有引用日语发音中「night」与「light(光)」同音,依旧是织田作之助喜的文字游戏。

第四十四章

世界有名的

举个例

普通民众可以看得很多相像的地方,但是用法律标准来说,用反抄袭系统检测,这两篇文章的相似度居然其实不到百分之二十,本构不成「抄袭」的范畴。这就是法律和电数据系统上暂时无法支撑起真正维权的原因。

这就是为什么那本书叫《十二夜语》的原因,《守歌》为什么也是十二周完结,全是因为这个故事是给夏目贵志的。不过《守歌》得更隐蔽一些,不像《语》那本放在标题里面的。

如果织田作之助只要求证明自己没有抄袭,其实这件事本就是很容易解决的。妃英理有明确地和他们说明这件事,可也必须明白这样的最后审判,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民众只会说,明人都看得这是抄袭的,为什么会判定织田作之助没有抄袭。

“辩方律师请继续。”

汐见实把尖锐的指尖掐了手心里面,试图利用痛觉一让她恢复冷静。 [page]

虽然之前不抱希望说汐见实连标题都用了,但是细纲上每个标题还保留着原来的标题。再加上,她赶在开前就把文章全发表了,像是在证明自己的清白和满心苦怨一样。赤司把文章每章都打印下来,也发现了她虽然扩写改变了一些内容,但偏偏题目可能太适合意境了,也是用在文中一个字都没有改。也就是说,现在全的网民都可以看到她的题目串起来就是在对一个叫贵志君的人说晚安。

妃英理微笑:“谢汐见小提供了细纲和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了全的内容,我们也再次看到了这句话。请问汐见小边也有一个人叫贵志的吗?”

汐见实更没有想到突破会是在这里,她虽然知织田作喜玩文字游戏,但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亏她把所有名字都改了,地名、人名、甚至原本的动都改成另一类似的动,生怕里面又藏了什么东西。没想到她洗稿之后,最简单的标题把她给暴去。

话音刚落,妃英理从容的微笑。

不,她还没有输。

法官瞥了一咬牙切齿,眸光暗沉的汐见实,目光平直,气淡淡地说着。

也说明了,从一开始这件事,汐见实就是打从心底就讨厌织田作之助,也许是嫉妒才能,或者是更多复杂的原因,反正就是想恶心他。

现在情况转向太快,更引向了汐见实抄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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