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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我见凡liu终不免(5/6)

华真行从未见过这个场面,难是周荣的一席话,燃了大家的创作情?其实这几位念的诗都很特别,称为谶言诗或偈语诗。

华真行差都来了兴致,可终究没有开一首,他今天已经打定主意尽量不说话,再说他也不擅长此,看样还得继续学习。

假如华真行没听错的话,这几位好像在骂人?

立共诛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场所有人,那么质疑者的目的,难是要保护那些犯了共诛戒的人吗?

我们应该把心思用在什么地方,是保护自己以及亲眷家人不受伤害;还是想尽办法,让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怎样逃脱罚?

鲁慕白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淩吉伟的要挟,林太为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陆乾的驱使,这是共诛戒的问题吗?

人人都要吃饭,人人都会死,吃不吃饭都免不了一死,于是就用不着吃饭了,或者脆便将死亡的原因归结于吃饭?

如今只问一句,诸位愿不愿意有另一位修士,用亲眷家人来威胁自已?如果回答是不愿,便是达成共诛戒的基础共识。

假如不承认这个共识,昆仑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这几位要表达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没唱偈念诗,等他们念完了诗,才面不改地反问:“陆乾此刻可受诛,又因何当受诛?”

这句话是自问自答,因为陆乾现在还没死呢,仍被和锋真人的剑意锁住神气,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讲的是昆仑盟的议事与执行原则,与世间的秩序治理原则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决,可是投票表决本并没有实质意义,它只是形成某秩序的授权方式。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并无权直接决定陆乾的生死。

这就像族里的丢了一件东西,小偷没抓到,于是全族人投票认为谁是小偷……这法与结果都是毫无意义的,也是不应该的。

真正秩序原则,是大家首先达成共识,认定偷窃行为是错误的,约定其需要受到何惩罚。那么偷窃行为发生时,先拿到证据,证明某个人偷了东西。

有了证据也抓住小偷之后,那就据族人的约定来罚。假如不照约定执行,那么无论是原谅还是重罚,都失去了依据,族人的约定也失去了意义。

在今天这个场合,大家讨论问题的基础,就是昆仑盟已经达成的共识。而方才周荣所问已经超这个范围,变成了是否推翻共识。

周荣仍然开:“那我还有最后一问,若鲁慕白,若林太为,话方,事尚未成,该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才白庄主与丁掌门已有问论,提及‘放下屠刀、先请自囚’。屠刀当放则放,尚有一线生机!

应当场从认其错,立誓不犯,负荆于宗门、传告于昆仑。这一线生机自古皆存,本无需另议,今日既有人问起,那便明确之。”

听到此,华真行突然明白过来,为何白少和丁齐方才有那样的一问一答,扯什么放下屠刀?原来话在这里接着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荣提的问题,还是以鲁慕白为例。

捋一捋鲁慕白犯共诛戒这回事,是其女庄泉嫁给了昆仑修士尚海平,结果庄泉又勾搭上外商凌吉伟,婚后七个月就生了个混血的大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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