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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父不如子(3/3)

一方面也认为只因听途说就要将官吏狱待审,不止有失份,更耽误政事。

于是上书天,请求在赋予御史闻风奏事之权的同时,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不能将涉事官员解职收押。

并且调查期限必须明确下来,不能无限期拖延,影响官员治事。

京官以五日为期,地方官吏以使者到达地方后开始计算,以十日为限。

同时御史不能享有无限免责权,一旦累积有三次纠察不实,三年期满后,平调任职地方。

超过三次纠察不实,即旧例治罪。

一系列限制御史的手段下来,反对派也终于偃旗息鼓。

让步效应,小王可太懂了。

所谓调查期限,但凡他要手,肯定是听望司已经查了证据,再暗中由御史冲锋陷阵。

至于御史不能无限免责,大不了换上一批人来继续当疯狗便是,政绩考评就是悬在他们面前的

至于有些御史有两次不实纠察后,不愿再冒险弹劾,三年后的考评给个中等,依旧是外调任职地方,空职位换人继续咬。

澄看似了很多让步,但仔细想来,他又牺牲了什么?

十一月二十三日,经过数日的争论,终于由澄一锤定音,在关东之地,推行新的御史制度。

这场争论才平息不久,澄便忍不住开始在要位置展开除虫行动,不断安排人秘密投书御史台,或者御史家中,检举揭发官吏不法事。

对于这次行动的幕后主使,御史们看了犯官名单后,各自心知肚明,谁叫那些人脑门上没有写一个字。

一时间整个御史台忙碌起来,有老成持重之人,还会明察暗访,对投书中所写罪状,再行弹劾。

脾气急躁一直接上书弹劾,大批官员被带职审查。

而都官尚书也成了大忙人,这次他可没有文明执法的自觉,对在职官员当然不能动刑,但对于其余涉案人员,纷纷大刑伺候。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掌握了官员罪证后,都官尚书奏请将犯官去职,失去了官,自然刑罚无忌。

说不上屈打成招,被澄挑选来的就没有净的人。

这一次运动式治理下,由崔暹整理来的一百二十一人名单,尽数认罪,其中官职最者,时任司州牧。

司州牧是个倒霉,名单上原本并没有他,但澄急着给可朱浑元腾位,便授意听望司暗中调查,如果没犯什么大事,便将他平调为朝官。

可查访后发现,此人不止收受贿赂,更有殴杀婢的行为,澄便将他的名字给添了上去。

每有一个犯官认罪,都官尚书都要前来请示自己应该如何判

澄为他定下一个标准,杀人者偿命,民者发戍边,贪腐情节严重者免去官职,这三者,家财尽数充公。

至于他们的家眷,澄一如旧例,送往晋置。

对于贪污数额较小之人,澄也网开一面,展示自己的宽容,仅是贬官,收缴贪腐所得。

名单之中,有半数是情节较轻之人,目睹另一半人的悲惨境,尤其是司州牧被斩首于阊阖门外,而他们却只是被降职,依旧保有官,对澄自然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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