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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凭什么你们有麻烦,就要我让步呢?(8K)(6/6)

甚至是寻衅滋事了。

虽然店家确实得不对,但姜白不能着来。

维权,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

就比如你质疑停车场收费不合理,堵在不走,看似为了维权,实际上给别人的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如果影响一步扩大的话,可能在自己维权之前,就先受到行政罚了。

最明智的法是,先照停车场收费标准钱,然后索要发票等作为证据,事后该投诉投诉,该举报举报。

这才是正确的维权姿势。

姜白自然谙其,他钱不是妥协,也不是结束。

这事儿,才刚刚开始。

反正这么大的店,总不至于两三天就黄了吧。

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不过姜白,这……应该不太好作吧?”

楚媚烟秀眉微蹙,喃喃:“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我想了想,好像没有一条罪名适用。”

“嘶——”

“这么一想的话,店家貌似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姜白,你好像拿他们没辙哦。”

这个问题,其实姜白也没有想明白。

他只是觉得餐厅得不对,至于错在哪儿,还真说不上来。

不过没关系,这专业的事情,可以去咨询专业人士。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姜白就驱车前往英律师事务所。

“……罗大状,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虽然我不太清楚的法律法规,但……餐厅这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吧?”

“我就想知,遇到这事情我应该怎么维权。”

“是不是可以告餐厅一个易罪?”

易罪,是姜白前一天夜里上网搜到的。

他在刑法里面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找了个遍,也就只有这条罪名似乎有刑。

“呵呵……”

罗大状笑着摇了摇,说:“想知怎么维权,你就得先知自己哪项权益受到了侵犯。”

姜白,认真倾听。

罗大状缓缓来: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是,餐厅方不构成易罪。”

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卖商品,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单罚金。”

“要注意,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成立犯罪,而且行为人要施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很显然,在这次事件当中,餐厅方不成立本罪。”

罗大状摊了摊手,接着说:“更准确的说,餐厅方的行为没有犯刑法任何一条罪名,不构成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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