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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什么?对方律师又要jin去了?(8K4大章)(5/6)

实在是稀松平常。

微微一笑,语气平缓的说:“我给过你们机会,让你们把房还给我,可你们不啊,我报警都没用,那我能怎么办?只能拿起法律武,不然难一直被你们欺负吗?”

“不就是一个破房吗,你好好跟我们说,我们肯定会还给你的啊,至于来法院起诉我们?”静雅嚷嚷

“我没有好好跟你们说吗?”

姜白笑着摇了摇

随后便没有多说什么。

他实在没心思跟对方无谓的争吵。

如果吵架有用,何必来法院呢。

见两个当事人还想嚷嚷,鹏飞连忙言阻拦:“二姑,姑夫,你们忘了我是怎么吩咐你们的吗?”

“这不是还没开吗……”

静雅嘟囔

鹏飞压低声音告诫:“总之如果不想加刑,那么从现在开始,就注意你们的态度,这很关键!”

“好好好,听你的。”

静雅没有固执。

两人说话间,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走了来。

很快,时间来到了十

“全起立,请法官和陪审员!”

书记员站起

所有人站了起来。

接着,法警推开审判侧前门,几穿着法袍的影迈步而

走上法台,各自落座。

其中坐在居中位置的便是本次审的主审法官,也是刑一长,郑超平。

“请坐。”

郑超平,随后敲响法槌,沉声开:“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西山省太安市万柏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杨俊平、静雅侵占房产一案。”

“现在,正式开!”

接着。

书记员宣读法纪律,实到人员份。

而后。

罗大状站起,双手捧着起诉状开始宣读:“今年x月x日,被告人以其女儿工作不方便为由,向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借了位于万柏林区逸宸云著小区,8幢1单元1902……”

“本月x日,一号被告人杨俊平给我方当事人母亲打电话,要求其采购电视机、洗碗机等家用电,并封好台,遭到拒绝后,两名被告人心生不满,在小区内传播是非,败坏我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名声……”

“本月x日,我方当事人首次明确提,要求被告人搬去,归还房。”

“遭拒。”

“后续……”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请求合议依法判其罪名成立,返还房产,并赔偿相应损失。”

郑超平缓缓,随后看向被告方,开:“被告方,对于起诉状你们有何异议?”

杨俊平和静雅都没有说话,看向他们的律师。

在法上,除了必要的陈述环节之外,一切发言由律师代劳。

“有异议!”

鹏飞起

“借房,是杨俊平借的,静雅只是陪同前往。”

“拒绝归还房,也是杨俊平的主意,静雅曾劝阻过,但未果。”

“因此我认为,静雅不构成侵占罪。”

闻言,罗大状眸之中闪过一丝诧异。

弃车保帅?

这个辩护策略,倒是让他意外的。

不过回过来想想,貌似这么,确实是对被告方最利好的一个选择。

看来,对方这位律师倒是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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