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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稀松平常。
微微一笑,语气平缓的说
:“我给过你们机会,让你们把房
还给我,可你们不啊,我报警都没用,那我能怎么办?只能拿起法律武
,不然难
一直被你们欺负吗?”
“不就是一个破房
吗,你好好跟我们说,我们肯定会还给你的啊,至于来法院起诉我们?”
静雅嚷嚷
。
“我没有好好跟你们说吗?”
姜白笑着摇了摇
。
随后便没有多说什么。
他实在没心思跟对方
无谓的争吵。
如果吵架有用,何必来法院呢。
见两个当事人还想嚷嚷,
鹏飞连忙
言阻拦:“二姑,姑夫,你们忘了我是怎么吩咐你们的吗?”
“这不是还没开
吗……”
静雅嘟囔
。
鹏飞压低声音告诫
:“总之如果不想加刑,那么从现在开始,就注意你们的态度,这很关键!”
“好好好,听你的。”
静雅没有固执。
两人说话间,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走了
来。
很快,时间来到了十
。
“全
起立,请法官和陪审员
!”
书记员站起
,
声
。
所有人站了起来。
接着,法警推开审判
侧前门,几
穿着法袍的
影迈步而
。
走上法台,各自落座。
其中坐在居中位置的便是本次
审的主审法官,也是刑一
的
长,郑超平。
“请坐。”
郑超平

,随后敲响法槌,沉声开
:“
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西山省太安市万柏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
,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杨俊平、
静雅侵占房产一案。”
“现在,正式开
!”
接着。
书记员宣读法
纪律,
实到
人员
份。
而后。
罗大状站起
,双手捧着起诉状开始宣读:“今年x月x日,被告人以其女儿工作不方便为由,向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借了位于万柏林区逸宸云著小区,8幢1单元1902
房
……”
“本月x日,一号被告人杨俊平给我方当事人母亲打电话,要求其采购电视机、洗碗机等家用电
,并封好
台,遭到拒绝后,两名被告人心生不满,在小区内传播是非,败坏我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名声……”
“本月x日,我方当事人首次明确提
,要求被告人搬
去,归还房
。”
“遭拒。”
“后续……”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
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请求合议
依法判
其罪名成立,返还房产,并赔偿相应损失。”
郑超平缓缓
,随后看向被告方,开
:“被告方,对于起诉状你们有何异议?”
杨俊平和
静雅都没有说话,看向他们的律师。
在法
上,除了必要的陈述环节之外,一切发言由律师代劳。
“有异议!”
鹏飞起
说
:
“借房
,是杨俊平借的,
静雅只是陪同前往。”
“拒绝归还房
,也是杨俊平的主意,
静雅曾劝阻过,但未果。”
“因此我认为,
静雅不构成侵占罪。”
闻言,罗大状
眸之中闪过一丝诧异。
弃车保帅?
这个辩护策略,倒是让他
意外的。
不过回过
来想想,貌似这么
,确实是对被告方最利好的一个选择。
看来,对方这位律师倒是
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