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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被告人的行为引起被害人心梗,而心梗又引发被害人死亡,这其中存在着必然联系
。”
“综上所述……”
公诉人长
一
气,沉声总结:“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我们甚至可以这么说,被害人就是因被告人而死!他要为被害人的死承担责任!”
这番话,掷地有声。
宛如一柄重锤,狠狠的砸在常俊毅的心
,也同样狠狠砸在候审大厅其他被告人的心
。
严守义眉间拧成了“川”字,暗
一声麻烦。
公诉人的
攻太凶猛,直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严律师,你快说话啊,赶
反驳他啊!”
常俊毅咬牙
促,急得满
大汗。
严守义皱眉沉思。
现在局面对他非常不利,胜负的天平已经发生倾斜。
甚至可以说,在因果关系这
战场上,严守义已经丢了阵地。
想重新夺回阵地,何其困难。
甚至可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严守义脑
飞速运转,很快
睛一亮。
既然阵地没办法夺回来,那
脆放弃,从侧面迂回包抄!
想到这里,严守义立刻开
:
“即便因果关系存在,但也不等同于我方当事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这不禁取决于客观事实,还取决于我方当事人对行为和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在本案中,我方当事人只是为了赚取谋生的钱,他并没有故意致人死亡的主观恶意。”
“被害人死亡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的,属于意外事件!”
依旧是老一
,避重就轻。
但他想用“意外事件”来为被告开脱,显然没那么简单。
听到这番话,公诉人非但没有觉得棘手,反而咧嘴笑了。
严守义犯了一个致命的失误!
而这个失误,让本次
审再无悬念。
公诉人起
开
:“既然辩护人已经承认因果关系存在,那么也就是说,他认可危害结果(被害人死亡)与危害行为(被告人网暴)有关!”
“既然如此,被告人有没有主观恶意,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没有主观恶意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那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是不是也不用承担责任,
空抛
不小心砸死人是不是也不用承担责任?”
严守义脸
顿变。
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很愚蠢的错误!
“即便没有主观恶意,但至少被告人存在过失,而这
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这可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公诉人冷哼一声。
当然,所谓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本案中是很难成立的。
因为这个罪是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但是在本案中,这两
过失都不成立。